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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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94年2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通过、公布和备案
第五章 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效率和法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必须从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应当准确、规范、具体、实用。
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立法计划。
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机关,应当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制定地方立法计划的安排,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汇总提出地方立法计划草案,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立法计划在实施中需要部分调整的,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依照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地方立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省级组织,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省人大专门委员会

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地方立法建议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


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
第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
地方性法规议案,应当包括法规草案及其说明。
第七条 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应当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或者专家、学者起草。
拟订法规草案的机关应当加强领导,研究确定立法的指导思想、法规草案的框架结构和需要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按期完成法规草案的拟订工作。
第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只提出法规草案基本构想的,作为地方立法建议处理;对其中需要列入地方立法计划的,根据内容,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分别由有关机关负责拟订法规草案。
第九条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了解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工作,并参与同法规草案有关问题的研究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 地方性法规议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应当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作好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三十日前提出。
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分别由省长、院长、检察长签署。
第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十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议案寄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该专门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关于起草法规有关情况的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必要,可以建议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撤回该项议案。
第十五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应当向全体会议作关于该项法规草案的说明;经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向全体会议作关于该项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项法规的目的、意义、依据和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对重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应当包括对该项法规草案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的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分组审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审议开始时,应当宣读该项法规草案的全文。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是否与本省的其他地方性法规相衔接,是否符合本省的实际,法规草案的体例、结构、条文及用语是否规范。
第十七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出席或者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回答有关询问。
第十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经两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也可以经一次或者两次以上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会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进行修改,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修改情况的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修改情况的说明。提出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机关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应当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第二十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该项法规草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通过、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一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在交付表决前,应当将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的法规草案修改稿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地方性法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需要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原则通过。
第二十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于通过之日起七日内在《湖南日报》全文公布,并在《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湖南政报》上刊登。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施行该项地

方性法规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五章 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
第二十五条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报请批准时,应当附送关于该项法规或者条例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审议、通过程序,参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省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有权对其中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修改或者建议制定机关进行修改;可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分别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二十九条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上报备案,参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三十条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属于法规条文含义的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会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作出解释;属于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补充规定的,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

会会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属于法规条文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负责实施该项法规的机关作出解释,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一条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其修正案或者废止案的起草、提出、审议、通过、公布和备案,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修正案或者废止案,应当作出关于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并予以公布。作出修改地方性法规决定的,应当同时公布修正后的地方性法规。
第三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修改或者废止,由制定机关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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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修订《文化部关于干部、工人退(离)休工作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决定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修订《文化部关于干部、工人退(离)休工作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决定
1993年8月10日,文化部

为使我部退(离)休工作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经研究,决定对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七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干部、工人退(离)休工作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作如下修改:
第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省、部级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国家科学奖、发明奖的三等奖、四等奖获得者(集体奖中的主要作者和发明者),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10%。”
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全国行业系统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不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5%”
第十八条修改为:“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按北京市人事局、老干部局、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通知》(京人退〔1992〕第18号)精神,先加上发给退休职工的困难补助8~15元(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退休费与困难补助之和不足本人原工资90%的可按90%发给),然后再加上因特殊贡献增加的5%~15%。合计后的退休费最高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的标准工资。北京市规定的享受困难补助的年代计算方法,不作为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依据。”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综〔2012〕4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我们在《201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本通知以及所附《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参照《收费目录》格式,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包括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实施的全国性收费项目不用列入目录),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收费目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2012年1月1日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xls
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附件
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一 外交
1.护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护照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护照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2.认证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认证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认证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3.签证费
(1)驻外使馆为外国公民办理签证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0]127号
(2)代办外国签证(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综[2003]45号,财预[2009]79号
(3)代办外国签证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驻外使领馆公证翻译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3]470号
5.代发电报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7]123号,计价费[1997]1687号,财预[2003]470号
二 发展改革
6.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56号
三 教育
7.普通高中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
(1)学费
(2)择校费
8.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9.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1.高等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
12.高等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13.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4.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专学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16.考试考务费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3)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4)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6)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7)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8)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9)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11)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报名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1226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12)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3)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4)研究生招生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财综字[1995]16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5)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7)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8)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9)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0)CIT模块报告考核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1)CIT资格审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4)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5)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6)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7)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8)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9)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30)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0]545号
(31)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4号,财综[2008]69号,发改价格[2010]955号
(3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53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四 公安
17.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准予停留章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②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③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④永久居留证(含丢失补领、损坏换发)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⑤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⑥旅行证(含延期)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准迁证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⑥华侨回国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①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7]34号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8)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0)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8.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9.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1996]89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 20.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2001]523号
▲ 2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2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3.考试考务费
(1)驾驶许可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59号
(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59号
(4)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1]2333号
24.菲律宾船员检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8号
五 监察
25.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43号,发改价格[2006]2616号,财综[2011]28号
26.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7.资料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六 民政
28.婚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财综[2002]7号
29.收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30.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2009]79号
31.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4号
3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七 司法
33.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4.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5.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7]285号,计价费[1998]814号,财预[2003]470号
36.考试考务费
(1)司法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2)司法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37.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0]2号, 计价格[2002]1347号,财预[2009]79号
八 财政
38.收费票据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
39.考试考务费
(1)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2)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6)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8]2021号
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0.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
41.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 财预[2003]470号
42.考试考务费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4)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5)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6)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7)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8)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9)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3)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4)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5)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6)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7)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9)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4)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5)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6)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7)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9)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0)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6)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7)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8)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9)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07]1925号
(44)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5)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6)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7)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8)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49)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50)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1)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4)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55)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十 国土资源
▲ 43.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包括证书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84号,财预[2000]127号
▲ 44.矿产资源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第150号令
▲ 45.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6.采矿登记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7.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 48.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
▲ 49.土地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土(籍)字[1990]93号,财预[2000]127号
▲ 50.征(土)地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597号,计价格[2001]585号
▲ 51.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财预[2002]584号
52.地质成果资料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财预[2003]470号
53.考试考务费
(1)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2)土地估价师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十一 住房城乡建设
▲ 5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
▲ 55.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 财预[2000]127号
▲ 56.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财预[2009]79号
▲ 5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财预[2003]470号
▲ 58.白蚁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财预[2002]584号
59.考试考务费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2546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7)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8)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9)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3)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4)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5)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6)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9)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20)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60.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财综[2002]68号,财预[2003]470号
十二 铁道
61.考试考务费
(1)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435号,财预[2003]470号
(2)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十三 交通
▲ 62.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缴入地方国库 交公路发[1994]686号,《收费公路条例》,财预[2009]79号
▲ 63.船舶港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预[2009]79号
▲ 64.船舶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 财预[2003]470号, 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5.船舶证明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6.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7.油污水化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8.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69.浮油回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70.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交财发[1993]379号,财综[2004]62号,财预[2009]79号
▲ 71.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7号, 财综[2003]81号,财预[2009]79号
▲ 72.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73.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0号,发改价格[2008]12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
(1)引航费
(2)移泊费
(3)交通费
74.考试考务费
(1)引航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2717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
(2)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3)注册验船师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财综[2010]13号
(4)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6)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7)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8)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9)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10)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10号
(1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10号
十四 工业和信息化
75.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36号
▲ 7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
▲ 77.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1]890号
▲ 78.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37号,发改价格[2003]477号
79.考试考务费
(1)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2)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3)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4)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5)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6)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 80.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缴入中央国库 信部联清[2004]517号
十五 水利
▲ 81.水资源费(含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 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财综[2008]7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11]19号
▲ 82.河道采砂管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财预字[1994]37号
▲ 83.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3]89号
▲ 8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政资[1995]457号
▲ 85.水土流失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89号
▲ 86.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
▲ 87.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69号,发改价格[2009]3085号
8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十六 农业
▲ 89.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8]160号,财预[2000]127号,发改价格[2007]1968号
▲ 90.国内植物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1.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3]235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8]78号
▲ 92.农药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3号,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11]9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
▲ 93.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 94.新兽药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0]127号
▲ 95.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6.《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 97.《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8.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99.检验检测费
(1)新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2)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4)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5)进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6)出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7)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8)兽药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9)农作物委托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10)农机产品测试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0]2363号
(11)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0.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94)财预字第37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封装置)
(2)拖拉机行驶证(含临时)
(3)登记证
(4)驾驶证
(5)安全技术检验
(6)驾驶许可考试
▲ 10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0]127号
▲ 102.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3.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计价格[2000]559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4.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费[1997]1148号,财预[2002]584号
(1)国籍证书
(2)登记证书
105.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27号,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1)人事档案使用费
(2)人事档案保管费
106.农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1017号
107.考试考务费
(1)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2001]523号,财预[2002]584号
(2)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 10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9.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 110.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9]102号,计价格[2000]39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9]18号,财综[2011]9号
十七 商务
▲ 111.证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装船证费 [1992]价费字401号,财预字[1994]37号
(2)手工制品证书费 同上
(3)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同上
十八 文化
112.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办价格[2001]925号,财预[2003]470号
十九 卫生
▲ 113.卫生监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
114.预防性体检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国办发[2002]57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8]47号
115.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 116.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
▲ 117.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11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08]3295号
119.考试考务费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2043号,财预[2002]584号
(2)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76号,计价格[1999]2267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11]94号
(3)医师资格考试费 同上
(4)医学博士外语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79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二十 人口和计划生育
120.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
二十一 审计
121.考试考务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二 人防办
▲ 12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三 法院
▲ 123.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2]9号,财行[2003]275号,国务院令481号
124.培训业务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119号
(1)培训费
(2)资料工本费
(3)住宿费
二十四 中直管 理局 (含团中央)
125.工人培训考核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92号, 财预[2003]470号
126.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46号,计价格[2003]35号
12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财预[2002]584号
128.中央团校培训收费
(1)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64号, 发改价格[2004]52号
(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学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二十五 中央党校
129.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1)入学报名费 同上
(2)学费 同上
(3)毕业证工本费 同上
(4)教材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130.研究生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2)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3)研究生住宿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131.短期培训进修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二十六 国资委
132.考试考务费
(1)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2)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5)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二十七 海关
▲ 133.海关监管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财文字[1996]227号
(1)海关监管区域外货物监管
(2)行李物品监管
▲ 134.进口货物滞报金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字[1994]37号,海关总署令第128号
▲ 13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 136.ATA单证册调整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
137.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2002]9号,财综函[2009]43号
▲ 138.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费[1997]84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2002]9号
二十八 税务
139.税务发票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11号,财预字[1994]37号
二十九 工商
▲ 140.企业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9]170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计价费[1998]1077号,国办发[2004]10号
(1)开业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3)年度检验
(4)补(换)证照
14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物价[1993]1744号,国办发[2004]10号,财综[2008]47号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补(换)发营业执照
▲ 142.商标注册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计价费[1998]1077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
(1)受理商标注册
(2)补发商标注册证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
(6)受理商标评审
(7)受理立体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8)受理颜色组合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9)商标评审延期
(10)商标变更
(11)出具商标证明
(1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
(1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
(14)商标异议
(15)撤销商标
(16)受理驰名商标认定
(1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三十 质检
▲ 14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96号,计价格[1996]1500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财预[2009]79号
▲ 1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1)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5)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6)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145.考试考务费
(1)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32号, 财预[2002]584号, 发改价格[2003]378号
(2)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3)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4)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 14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27号,[1992]价费字268号,[1992]价费字317号,价费字[1993]135号,计物价[1993]2182号,计价格[1994]238号,计价格[1994]507号,计价格[1995]99号,计价格[1995]339号,计价格[1995]1029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6]1500号,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1]10号,财综[2002]19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财综[2006]69号,财综[2011]3号
▲ 147.计量收费 财综[2001]72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
(1)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2)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3)进口计量器具正式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4)进口计量器具临时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5)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6)计量标准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7)计量授权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9)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0)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1)计量考评员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3)计量授权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5)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6)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7)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8)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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